1.从节节领先到势均力敌,华为与UPI的专利对抗“变数”不断
2.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收入并缴纳个税
3.日本专利局发布2017年专利申请趋势报告
4.街电专利败诉遭遇大麻烦 近半产品恐面临下架
1.从节节领先到势均力敌,华为与UPI的专利对抗“变数”不断
集微网消息,据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透露,日前,就华为对Unwired Planet International (以下简称“UPI公司”)持有的“无线通信网络中的方法和装置”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
实际上,2016年12月22日,针对UPI公司持有的上诉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因此,这已经是华为第二次在国内针对该同一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且第二次被判“维持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同样是针对UPI公司持有的专利,华为也领到了一份“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也就是说,在最近两个月内,华为已经在两件专利中“落败”。
截止目前,针对华为2017年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相继对UPI公司持有的五件专利作出了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其中,两件被判全部无效,一件被判部分无效,两件被判有效。
李俊慧表示,华为在与UPI公司的专利较量中,已经从之前的节节领先转变到现在的势均力敌。
回顾一下华为和UPI之间的专利之争:
2014年3月,UPI公司在英国将华为、谷歌、三星等诉至专利法院,诉称三者侵犯了其持有的6件专利,其中5件涉及2G、3G和4G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期间,涉案6件专利被分成5组,分别进行了技术测验和比对。
在2016年夏天,UPI公司与三星达成和解,自此,三星退出了与UPI公司的专利大战。而最初一同被起诉的谷歌,更是早在2015年就与UPI公司和解。至此,这场从一开始“一对三”的挑战赛,变成了现在的“一对一”的扳手腕。
2017年4月,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判定华为在其4G手机中使用了UPI公司的专利技术,必须向UPI支付授权费。如果华为没有支付这笔费用,法院保留禁售华为手机的权利;
2017年6月7日,英格兰-威尔士高等法院(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专利法庭曾就华为与UPI公司之间旷日持久的专利许可纠纷,做出判决:1)就华为的侵权行为颁布“禁售令”,2)华为需支付290万英镑赔偿款,3)关于全球专利许可方面,允许华为上诉,而关于混合全球基准方面,允许UPI公司上诉。
由于华为不服该判决,发起了上诉,使得该禁令暂时处于“待定”状态,与此同时,华为也在国内对UPI公司发起了连续的反击。
在国内,华为分别在2016年、2017年多次对UPI公司持有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016年7月22日,就华为对UPI公司持有的“无线通信网络中邻接小区的自配置和优化”发明专利(专利号:2007800518555)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书。
2016年12月22日,就华为对UPI公司持有的“无线通信网络中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08801236993),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
相关案件信息显示,2017年8月底、9月初和11初,华为对UPI公司持有的不少于五件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5月29日,就华为UPI持有的“无线通信网络中的方法和装置 ”专利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二次作出了“维持有效”的审查决定书。
截止目前,针对华为2017年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相继对UPI公司持有的五件专利作出了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其中,两件被判全部无效,一件被判部分无效,两件被判有效。(校对/Aki)
2.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当月收入并缴纳个税
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举旨在为进一步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明确科技人员享受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科技人员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中对完成或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科技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现金奖励是指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在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三年(36个月)内奖励给科技人员的现金。
中国总理李克强日前在两院院士大会作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报告时指出,要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培育创新生态。尊重人才、信任人才、宽容失败,为科学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解决束缚科研人员手脚的课题申报、经费管理、人才评价、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问题,较大幅度提高国家科技奖奖金标准。有关部门要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今年见实效。
财政部同日还公布了对挂车减半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路透
3.日本专利局发布2017年专利申请趋势报告
2018年5月14日,日本专利局发布2017年专利申请趋势调查报告。报告调查了日本、美国、欧洲、中国、韩国五局的专利受理数量、技术流向特点、技术领域分布等,同时对PCT申请及选定的专利受理数量领先的受理局进行了调查。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1、专利申请数量及技术流向特点
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本土申请比例较高;此外,日本籍的申请人对外申请中,向美国提出的申请数量最多,其次是中国、欧洲和韩国;与中国籍的申请人对外申请的专利数量相比,其他国家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数量更多。
日本专利局发布「2017年专利申请趋势报告」
2、技术领域分布解析
(1)五局受理的专利申请中,“计算机技术”领域数量最多,其次是“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计量”、“声音影像技术”及“数字通信”领域。
(2)五局受理的专利申请中,“微观结构、纳米技术”领域的非本土申请率最高,其次是“有机化学、化妆品”、“生物材料分析”、“表面加工”和“基本电子元件”。
(3)对不同国籍申请人在不同领域提出的专利申请数量进行统计发现,:日本籍的申请人在“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领域提出的申请数量最多;美国籍的申请人在“计算机技术”领域提出的申请最多;欧洲籍的申请人在“运输”领域、中国籍和韩国籍的申请人在“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领域提出的申请数量最多。
(4)分析日美欧中韩不同国籍申请人在各个技术领域的外国申请率发现,日本籍申请人对外专利申请比率最高的是“生物材料分析”领域,美国籍和欧洲籍的申请人为“高分子化学、聚合物”领域,中国籍的申请人为“光学机械”领域,韩国籍的申请人为“基本电子元件”领域。
(5)分析五局受理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发现,日本受理“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技术领域的专利数量最多;美国“计算机技术”领域的数量最多;欧洲为“运输”领域的受理数量最多;中国和韩国为“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领域的受理数量最多。
(6)分析日中韩受理的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领域发现,日本在“其他消费品”及“家具、游戏”领域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数量最多;中国在“电气机械、电气设备、电能”以及“土木工程”领域的数量较多;韩国为“家具、游戏”以及“其他消费品”较多。可见,日本和韩国的申请趋势较为相似。
(7)可见,多个技术领域的注册件数在近5年出现了大幅度增加。近5年中国局发明和实用新型受理数量快速增加,一方面是由于本土申请人的申请数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日美欧籍的申请人在中国的申请数量也呈增加趋势。
3、向日本申请的专利分析
欧美向中国提出的专利申请不断增加,但这些专利申请中未向日本提出申请的数量不断增加。此次调查发现,美国籍和欧洲籍的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中,未向日本申请的数量及比例不断增加。
4、两个技术领域间的重叠
两个技术领域间的重叠及增长趋势在不同领域间存在较大差异,不过在与物联网(IoT)有紧密关联的“商务方法”领域方面,其与各个领域的重叠范围正在增加。
5、领先申请人分析
在排名前50的申请人中,不同国籍的申请人所占的比例方面,各个受理局之间存在差异。在日本、韩国及中国局,本土申请人所占比例较高;在印度局,与本土申请人所占比例相比,欧美等其他国籍的申请人所占比例更高。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
4.街电专利败诉遭遇大麻烦 近半产品恐面临下架
一直因专利问题互诉不断的共享充电宝两大巨头来电和街电之间,最终又有了新的较量结果。据最新消息,在刚刚结束的与来电的一场重量级专利诉讼中,街电被判侵犯来电的专利并赔偿后者损失和相关费用200万元,尽管最终的赔偿额虽然不高,但法院的判决还要求街电的相关侵权产品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下架。目前上述判决还只是一审结果,在一审宣判后,街电当场表示不服判决将上诉。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目前街电投放在外的所有共享充电产品中,可能约有一半会受到上述“下架令”影响,这意味着,一旦上诉失败,街电很可能将陷入较大的麻烦之中,其近半的产品或许将下架,并且短期内可能很难恢复投放。
街电一审败诉被判专利侵权
历时一年的来电与街电之间专利之战终于有了结果。
5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就来电起诉街电专利侵权纠纷系列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街电侵犯来电科技两项名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和“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需要赔偿后者经济损失和其它费共计200万元。
据悉,这是迄今为止,共享充电宝行业最大的一笔专利侵权赔偿,此前,这两大共享充电巨头之间的专利官司,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判决书显示,街电除了需要赔偿来电200万元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支出外,还需要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停止使用相关涉诉侵权的Anker 12口共享充电柜机产品,这意味着,街电前期已经投放市场的相关侵权产品,必须在判决生效30天撤走。
据悉,街电败诉的这项来电专利主要用于移动充电柜机的相关实用型设计,该项专利此前一直被来电方面认为是其核心专利,街电方面的具体涉诉被控侵权产品为Anker 12口共享充电柜机。
不过,针对上述判决,街电方面当庭表示不服,并将上诉。
街电一半产品恐遭下架
尽管从一审判决的最终赔偿数字来看,200万元的赔偿额并不是很高,但与200万罚款并行的产品“下架令”可能会给败诉的街电带来巨大的麻烦。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去年8月,街电方面累计已经对外投放了35万台共享充电柜机,这些柜机容纳的移动充电宝电源共有344万个。
市场观察人士指出,街电方面投放的35万台共享充电柜机中,约有一半左右的数量就是此次涉诉的产品,这意味着,一旦街电上诉失败,按照法院判决,其将需要在30天内全部移除这些涉诉共享充电柜机设备,届时可能将导致街电一半的产品下架。
北京一资深私募股权投资人士表示,从财务角度来看,这个判决对于街电来说相当不利,一半的产品下架,很可能意味着相应一半收入的缩水,同时公司还需要大额投入去替换这些设备,此举无疑将会整体大大推后整个街电的盈利预期。
“同时,从市场角度来看,这个影响对于街电来说可能更大。在共享充电行业高速发展、市场处于高速扩张之际,各大共享充电宝企业都在不断地加速跑马圈地,此时失去大量的市场,可能会对街电产生巨大影响。”上述私募人士说,“即便街电迅速采取措施进行产品替代,但这个替代过程很难在短期内迅速完成,街电需要花很长时间来恢复其原有的市场布局,这个过程中,其市场份额可能很快会被竞争对手超越或拉开,这个影响甚至比财务影响更大,它会大幅降低投资者对于街电的预期和估值。”
根据聚美优品2017年年报显示,聚美优品全年营收58.17亿元,而2016年营收为62.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3%。街电自2017年5月份被聚美收购之后,全年实现营收5800万元,亏损1.33亿,为聚美优品贡献了1%的营收以及340%的净亏损。此前据艾媒报告显示,街电的单个充电宝回本周期最长,需要近两年。加上专利的失利,对街电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5月30日,有消息称,聚美优品29日宣布,聚美优品将以总金额约8650万美元的价格向第三方投资者出售所持有的宝宝树集团的股权,这些普通股数量约占交易完成后宝宝树总发行股权的4%。完成交易后,聚美优品还持有宝宝树约3.33%股权。有分析认为,聚美通过减持宝宝树,补足“弹药”,着实有些忍痛割爱。
专利壁垒或成左右行业格局关键
最近一两年来,共享充电宝行业企业间的专利战明显加剧,各大企业都开始加大了专利的储备,因此,不排除未来专利壁垒可能会成为左右这个行业格局的关键因素。
“以街电和来电间的上述官司为例,这场专利战对于他们二者未来谁能抢占更多市场高地可能至关重要。”市场观察人士说。
实际上,早在上述官司出一审结果之前,较早前,街电的老板陈欧宣布其花费1亿元的巨资买下了三个专利,专利将成为接下来街电市场竞争的核武器。而公开资料显示,来电也在大举加强其专利的储备,此次胜诉街电的“吸纳式设备”实用型专利也被来电方面寄予了厚望。
“这符合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共享充电行业本身在电池的安全性、实用性和技术性能指标方面存在一定的技术含量和门槛;另一方面,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大趋势也让各行业玩家不得不重视自身专利的储备。”上述观察人士说。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量在不断加强,在4月结束的博鳌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是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在中美贸易纠纷双方宣布“不打贸易战”之后,我国更是表示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进程,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毫无疑问会加强,这将会令共享充电行业的各大玩家加强对专利储备的重视,未来的这个行业,除了市场因素外,专利也将成为影响行业竞争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分析人士说。蓝鲸TMT